《恋他十年》主角为胡式微简笙,作者胡式微简笙如沐春风的脑洞跟想象力,情节环环相扣,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。这样的男人,沈玉甘愿为他生为他死,可惜他只是个冒牌货。镇北王一个翻滚把沈玉压在身下,他受惊的样子如同一只小鹿,镇北王就喜……
发完信息,将手机关机,我用被子蒙住头睡了个昏天黑地。
这一睡便睡到了下午,还是被门**给吵醒的。
我以为是简瑟瑟。迷迷糊糊地趿拉着拖鞋去开门,
结果打开门的那一刹那,目光和西装笔挺的简笙对了个正着。
他站在光源下,浓眉微蹙,身姿挺拔。恍惚间和十年前的那个晌午重叠交错。甚至连那句不耐的像什么样子都一模一样。
我低头看了眼身上皱得像抹布似的宽松睡衣,又揉了揉团成一团的头发,好像是不怎么体面。
可是,那又怎样呢。爱都不爱了,怎么可能还会去在意形象。
我抱着臂斜靠在门框上,懒踏踏地问他:你怎么来了。
说完还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哈欠。
简笙有洁癖,可能见不得我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,黑着脸把头转向左侧不再看我。
为什么不去上班。手机还关机。他微哑着嗓子问我,带着几分怒意。
我挑眉,回答得理直气壮。
不想干了。
当初吵着要这份工作的是你,现在说不想干的还是你!式微,你太任性了!
任性?是啊,我一向任性,之前只不过在他面前收起了所有尖锐的刺。
我勾唇,蛮不在乎地说道:简总是第一天认识我吗?我本来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不是吗?
网友猫烠⑼条掵仅有一顆心点评:恋他十年这本书,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,可谓是字字珠玑,句句经典,达到了我等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度,就艺术的角度而言,这篇文章还有待提高,但它的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。
网友情场扛把子点评:希望胡式微简笙再写一种这样的爽文呀,但是胡式微简笙要注意身体奥,不要天天都是凌晨睡觉,很容易生病的!好啦好啦,万物明朗,生活可爱,期待胡式微简笙的新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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